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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信息

缅甸使馆

价格:0.00 元
发布时间:2013-01-18

产品描述

 缅甸驻华使馆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6号
电话:  010-6532-0351 分机:24
商务处:010-6532-0351 分机:13
行政文化处: 010-6532-0351 分机:16,21
领事处签证处:010-6532-0359 分机:23,15

 缅甸驻昆明总领事馆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威远街166号龙圆豪宅B座503室、A座504室( 签证室)
电话:0871-3641268 ,0871—3603477(签证室)
传真: (86)871—3602468
E-mail: info@mcg-kunming.com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30
签证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4:00

缅甸驻南宁总领事馆
地址:广西南宁东盟商务区
电话:暂无

缅甸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新鸿基中心24楼2436室湾仔香港 
电话: [852] 2845 0810 , 2845 0811 
传真:[852] 2845 0820  

【签证须知】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资料为参考内容,实际以领馆最新消息为准。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资料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部分需提供酒店和机票确认单的国家签证除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司不承担签证外其它费用。

6.报价不含快递签证资料到我司的往返费用。

7.如不幸遇领事馆拒签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8.我司保留办理该次签证的最终解释权。

9.任何疑问可联系签证部:梁小姐 020-62324694/1582029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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