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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资料

丹麦个人旅游签证

价格:1350.00 元
发布时间:2012-09-29

产品描述

·  有 效 期:领馆批

·  最多停留:领馆批

·  办理所需工作日:5-11 天

·  邀 请 函:无需

·  面  试:面交资料

·  是否预约:需要

·  入境次数:单次

·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  费用包含:领馆签证费及安心旅运服务费

 •  费用不含:签证资料往返快递费

 •  此签证服务范围:适用于全国因私护照

 

所需资料

个人基本资料
1、护照,护照首尾页复印件2份,其它所有签证页和盖章页复印件1份,且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以上;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也必须全部提供。
2、相片,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护照照片,尺寸为两寸(3.5cm×4.5cm)。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个人资料表,请用正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此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6、个人其它资料,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用公司或单位抬头信笺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若在流水账单或活期存折上有体现工资收入的话,则无需提供)。
 
中方单位资料
1、单位证明信,英文放假证明原件(1)用公司便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放假的时间,目的以及行程;c、保证申请人会遵守目的地法律并按时回国。(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及主要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并附上其姓名的拼音、职务。
2、单位资质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
1、近半流水账单,银行存折复印件,您或配偶名下的银行流水账单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有银行卡,需去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加盖银行章),可提供多分流水账单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定期的也可做辅助财产作为资料提供。
 
其它资料
1、详细英文行程(我司可代办,另加收80元/份,每份各一张英文行程、机票订单、酒店订单)。

2、机票酒店订单,机票、酒店预订单。
3、国际医疗保险,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包括一切急救治疗或因医疗原因被遣送回国的费用),此保险需在所 有申根国家有效,其有限期应涵盖签证的有效期。申请人在入境时能提供保单的英文版本,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可在我司购买)

 

特殊人群
1、退休人员(1)如申请人为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
2、在校学生,需出具学校的准假证明书原件,1.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 2.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回校继续学业。
A: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公证书,公证书还需交由外交部认证。
B: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得公证书,并交由外交部认证。
C:未成年人出行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交由外交部认证。或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双方家长、单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
3、无业人员,1、如申请人无雇主,则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书。
4、暂住人员,(1).如果您的护照签发地不属于您所选择递交材料的领区范围, 请提供属于该领区城市签发的暂住证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有效证件(已生效至少三个月) (2)有效暂住证原件或办证回执原件(半年前开始生效,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居委会证明)。

 

注意事项:

       请注意,我司可代订机票、酒店预订单,但使馆/领馆有权利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机票、酒店确认单。

 

【最新优惠及更多服务】

最新优惠: 即日起在我司办理申根国家签证,连酒店、机票一起预订马上免签证服务费,详情请咨询我司签证部:020-6232 4694 或梁小姐 158 2029 3526.(参与该优惠的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希腊、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瑞士)

最新优惠及更多服务:我司经营旅游业务范围甚广,包括:个人旅游签证、个人商务签证、探亲签证,单订酒店、机票,包团旅游、个人自由行、会议及奖励旅游等服务,如有任何需求请致电:158 2029 3526 /020-6232 4694梁小姐;我司将热情、耐心、专业为您服务!

【签证须知】

 1.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资料为参考内容,实际以领馆最新消息为准。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资料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部分需提供酒店和机票确认单的国家签证除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司不承担签证外其它费用。

6.报价不含快递签证资料到我司的往返费用。

7.如不幸遇领事馆拒签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8.我司保留办理该次签证的最终解释权。

9.任何疑问可联系签证部:梁小姐 020-62324694/1582029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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